被告人张继龙等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本院提起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张继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解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唐东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赵亮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