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8-07-16 09:12: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材料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的报告

——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盛吉洋

20139月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12年以来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2年以来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公诉职能,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为保障谢家集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平安谢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以来,没有出现错捕、错诉、超期羁押和无罪判决案件。201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评中,我院公诉工作取得第一名。

(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至20138月,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284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9381人,不(予)批准逮捕598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86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251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732人,提出抗诉案件4件(其中3件已经改判),不起诉4069人。

1、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多发性普通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快捕快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如在办理陈峰、马媛媛等30余人系列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大,案情复杂、牵涉面广,我院要求承办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仅用5天时间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如在办理潘绪健、陈曦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中,我院经过审查后认定潘绪健还涉嫌一起诈骗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诈骗罪判处潘绪健九年半有期徒刑,判处陈曦三年有期徒刑。

2、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去年,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位于全市第一名,查处了一批发生在行政执法机关、国有企业和工程建筑领域内的贪污贿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公诉部门以办理大要案为工作重点,适时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2012年以来,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13件24人,提起公诉10件21人,已判决9件20人。如中建四局六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总监许绪源涉嫌受贿140余万元案件,淮南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玉华(副处级)受贿案件,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受贿窝案、中石化淮南分公司贪污窝案等,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认真开展监督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工作

我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刑事立案监督有关规定(试行)》,突出重点,不仅不降低对侦查机关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力度,更将监督重点放在“立不当立”的案件上。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加强联系协调,依法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我院共办理监督立案案件 11人,监督撤案23人。

2、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确保执法规范

我院通过定期了解公安治安工作动态,适时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察和重大案件讨论等方式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截止今年8月份,我院针对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刑事案件立案管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告知、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各方面存在的违法情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遗漏提捕犯罪嫌疑人2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打击了违法犯罪,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不捕案件,具体阐述理由,依法制作不捕说理书53份,均为公安机关接受。对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发出了补充侦查提纲24份,《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5份,及时引导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夯实证据链条,从而更好地打击犯罪。

3、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我们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将判决书同时上报市院公诉处,共同审查判决书,对于确有错误的,慎重稳妥地提出抗诉。2012年以来,我院共提出抗诉案件4件,其中3件已由市中院改判。

我院认真落实检察长办案和列席审委会制度,2012年以来共列席区法院审委会10次,对审委会讨论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4、通过联席会议加强与公安分局、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2012年以来,我院与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5次联席会议,由办案部门提出建议,双方真诚探讨,交换意见,就监督立案、简易程序案件移送、退回补充侦查、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形成文件,消除了分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执法中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从宽处理的政策,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如我院办理的贾某(中北公司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案中,贾某新婚不久即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贾某及其单位积极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近亲属出具了谅解书并请求政法机关不再追究贾某的刑事责任。因贾某具有自首及和解等法定从轻处理情节,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贾某及其家人向承办人赠送了锦旗并张贴了感谢信。2012年以来,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813人,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起诉1948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院在办案中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张某某涉嫌抢劫一案中,考虑系未成年人犯罪,罪行较轻且系在校学生,在确定其具有有效监护条件后,我院依法对其作了不予批准逮捕。而就读中学以可能影响其他学生学习为由,不让其在校继续上学。我院及时与该校联系,让其回到校园,并要求学校配合司法机关对其帮教。该校采纳了我院的意见,安排专门老师对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辅导帮教,该案的办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提升执法水平。

1、认真组织学习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及时掌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精神,我院组织20余名干警赴北京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处学习,学习内容涵盖《刑诉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与重点问题、侦查制度与强制措施的变革、审判程序的立法修改、刑事辩护与证据制度的变革等几个方面,通过学习,深化了对立法精神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实效意识,促进执法理念的转变。在2012年、2013年两次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知识竞赛中,一名干警获得一等奖,两名干警获得三等奖。

2、严格贯彻执行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院在办理案件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辩解告知书”,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和申诉,对依法应当讯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必经讯问。对未成年人严格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在办理的28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依法不捕8人,同时完善不捕未成年人的后续跟踪监督机制。此外,我们还加强与律师的联系,注意听取律师关于适用逮捕措施的意见,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防止了错捕和不当逮捕情况的发生。

2013年以来,在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中,共出庭支持公诉67次,证人出庭作证2次。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案件88人,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或者建议公安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1、积极推行一人多岗工作机制

我院为加快检察人才多岗位培养锻炼,促进综合能力的提升,对青年检察人员以“静态设置岗位、动态分配工作任务”为管理思路,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一人多岗”管理模式。对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辅岗人员制定了具体工作办法,由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对每位辅岗的检察人员实行“一对一”传、帮、带,指导工作,使每位辅岗检察人员能够快速的适应辅岗工作,从而缓解了我院办案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困境。2012年以来,辅岗人员共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396人。

2、坚持业务教育

我院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各种专题讲座,提高了干警的综合业务能力为了提高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我院开展了法律文书点评专题讲座活动,邀请了全国优秀公诉人桑涛为全市公诉干警“传经送宝”。就如何更好地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进行了讲解和指导,并对部分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其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还就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与全体干警进行深入的讨论。

3、组织全市观摩庭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诉干警出庭水平和指控犯罪能力,我院在区法院组织了全市观摩庭,邀请市院及其他区院的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干警参加了观摩活动。为了使观摩庭取得实效,我们特意选择了一件争议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用于观摩。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仪容举止大方得体,沉着镇静,反应敏捷,牢牢把握住了庭审的主动权,通过有力地举证、质证,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获得了观摩人员的好评。

总之,2012年以来,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是还有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诉讼监督开展的不够理想,三是执法队伍素质与实际执法能力要求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们将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公诉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惩治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认真听取群众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和亲近感。

(二)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我们将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刑事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同时加强与公安分局、区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促进公正执法,做到监督和配合两不误,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我们将扎实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反邪教等斗争,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办案,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突出抓好检察官能力素质建设。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主线,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检察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真诚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尚法亮剑、文化育检、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我院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制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检务指南 更多>>
·市院信息技术部领导莅临我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
·【检务须知】2月新法新规实施
·未来,民事检察工作会有哪些...
检察文化 更多>>
·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春训...
·致敬从检路 薪火永相传——谢...
·淮南市检察院到谢家集区征求...
·深化沟通交流 促进协作配合—...
·最高检调研组在安徽检察机关调研
理论园地 更多>>
·公共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的...
·“互联网思维”助推公益诉讼发展
·未遂行为应视为“多次”中的一次
·坚定理想信念是项硬任务
·牢牢抓住党的思想建设这个基...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
  邮政编码:232001 电话:0554-5692301
正义网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