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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8-07-09 16:54: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南市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侍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

2

……

 

三、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07.7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07.7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76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08万元,占53.86%;项目支出372.68万元,占46.1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7.7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07.7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7.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08万元,占53.86%;项目支出372.68万元,占46.14%。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15年度决算617.6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5年度决算166.97万元。

3.“两房建设”2015年度决算23.1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公共经费11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和政府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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