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组发【2016】14号)、2018年6月11日省委组织部《关于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相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王丹同志按期晋升为一级检察官。(赵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