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10月20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院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多品同志主持区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伟同志协助检察长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分管第一检察部、办公室、检务督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明坤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勇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伟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谢涛同志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军同志协助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