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7日在谢家集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计金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将政治建设作为建检强检第一要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方法手段,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系统学、反复学,掌握其精髓要义。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实践成就、理论遵循、使命任务、行动纲领、重要保障、精神品质等六个方面的丰富内涵,感悟独特思想伟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找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检察职能的结合点,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能动性。
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充分发挥理论学习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小组学习、支委会学习18次,开展专题党课4次。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市检察院汇报22件次,及时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及对检察工作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严格履行党组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委员会,推进检察业务与党建不断融合,确保基层党建“根系”强健、阵地牢固。压实“一岗双责”,狠抓“关键少数”,院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责任。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引导干警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严格意识形态管理,对“肃清流毒”进行再过滤,对外网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开展经常性巡查检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填报,做到定期通报、随机抽查,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二、紧扣大局中心,为美好谢家集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履职,坚定不移为谢家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发力,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件83人,起诉174件257人,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加大重点领域犯罪惩治力度,依法起诉黄赌毒犯罪11件28人,治理社会痼疾;着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群体性侵财案件,起诉21件59人,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依法打击涉邪教案件,批捕6件8人,起诉5件8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立足办案参与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就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工作,推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针对砖瓦行业与煤矸石堆场治理、校园周边路灯、飞线充电、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参加听证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化解难题。持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养老诈骗案件1件1人,提前介入贾某某等9人养老诈骗案侦查,批捕1件3人,起诉1件8人。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审结经济类、侵财类犯罪案68件,其中追赃挽损38件,追赃挽损率55.88 %,位居全市第一。
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突出使命,组织干警深入园区、企业发送宣传法律知识手册1400份,引导企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正当利益。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工商联、司法行政部门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谢家集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第三方监督机制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对期满符合整改要求的,通过公开听证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办理案件3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面推进涉经济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久侦不结的12件逐一建立台账,对其中符合撤案条件的1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对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次,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人次。
三、牢记初心使命,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抓深抓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件,均在7日内回复,对已经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当事人,防止反弹。秉承“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公开听证信访案件5件,当事人均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救助6人,帮助申请救助金7.05万元。在办理被拐卖妇女廖某某要求撤销婚姻登记信访案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又为被害人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申请司法救助金4.32万元,帮助被害人解决了长达15年的婚姻困局。
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统一执法尺度,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确保案件质效。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批捕3件3人,起诉6件6人。对无违法、犯罪经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受理审查起诉9件14人,起诉4人,不起诉7人,不诉率63.63%。针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面对面法治教育、电话回访,进行再犯罪的特殊预防。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选聘12位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请20名法治宣传小帮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次,对老师、家长责任进行法律解读,对孩子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积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区委防疫工作部署,先后组织40名干警深入包保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7名干警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调,9名干警进入隔离点工作。全体党员响应“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号召,配合所居住社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及时上报行程及核酸检测情况。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分运用云端开庭、隔屏提审、远程接访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平稳有序。
四、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做强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强化个案精准监督,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向侦查前段传导,持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14件,纠正漏捕6人、漏诉2人,移送起诉遗漏罪行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化、全覆盖监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14份,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依法能不捕、能不诉的,不捕6件11人、不诉62件77人,诉前羁押率2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88%,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率99.49%,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做专做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件,提请抗诉1件,再审改判1件。综合运用法律咨询、协助取证等方式支持农民工个案维权,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发生的讨薪纠纷、工伤保险少缴漏缴等现象,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3件。聘任区行政执法机关业务能手8人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做宽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3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2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千案展示”。落实公益诉讼护航“老有所养”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对优化管理提出要求。对全区16所中小学周边商店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部门查处问题幼儿园5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聚焦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助力新城市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推动治理污水排放、固废堆场2处。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在谢家集区第九小学校园周边设置照明设施,解决该路段长期没有路灯问题,消除学生出行安全隐患。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守护生态平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聚焦队伍建设,砥砺淬炼新时代检察铁军
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提升队伍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增强“慢进是退、不进更是退”的紧迫感。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扎实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份,整改落实率100%。坚持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对当年办结的案件按比例评查109件,做到重点案件“全覆盖”评查。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以典型引路,营造比学赶超、团结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按照“尽全力、求极致、做精品、争先进”的工作理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部门工作一周一安排、重要业务指标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一季度一讲评,把“争先进、创一流”落在日常、抓在平常。
狠抓素质兴检。加大岗位练兵力度,在年初举办为期一周的春训,从业务、廉政、党性修养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组织45人次参加各类线下脱产培训,积极拓展线上培训渠道,安排330人次参加各类视频会议和讲座等线上业务培训,提升了专业化办案水平。积极推进理论调研工作,与知网签订使用协议,方便干警查阅党建资料、指导性案例、法律期刊等。围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领导带头分析调研,承担本院课题12项、市级课题3项、省级课题3项,促进问题解决,5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1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
狠抓公信树检。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全面整改。认真执行检察工作向人大备案制度,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举行公开听证会19次,开展专题座谈会5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受理并安排律师阅卷73次。持续打造“报、台、网、微”全覆盖媒体宣传矩阵,进行普法系列宣传活动,传播检察正能量,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发布官方网站内容689条、微信公众号内容347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信息310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5条、程序性信息454条,公开法律文书75份,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戮力同心、锐意进取,25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连续四届获得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刑事检察、党建、妇联、理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处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区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不够精准有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够充分有效;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智慧化数字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谢家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谢家集区抢抓新发展机遇、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导向,在学深悟透精神实质中更好践行政治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见行见效。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优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举措,以更加奋进的姿态、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过硬的作风,履行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导向,在履行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中更好践行法治自觉。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领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路径,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谢家集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探索“检察+乡村振兴”新举措,突出打击涉农犯罪,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好信访维稳,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强化诉源治理为重点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以坚持司法为民为导向,在扎实履职尽责中更好践行检察自觉。办好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小案”,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舌尖上”“钱袋子”“菜篮子”安全的犯罪,聚焦金融安全,推动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加强风险预警,筑牢法治屏障。开展危化品经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聚焦企业保护,加大惩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犯罪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巩固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强化涉企、涉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拓展听证范围和载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优化检察服务便民措施。
四是以提升监督质效为导向,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更好体现检察担当。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推进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主动围绕群众需求,准确把握工作重心,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督模式从案卷审查、个案监督向数字赋能、类案监督转变。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度适用,优化“案-件比”,全面提升各项检察业务质效。
五是以锻造过硬队伍为导向,在守正创新夯实基础中更好提升检察能级。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更高检察自觉践行“三个务必”,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在全面管党治检中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队伍。坚持苦练内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岁月新更又一春,砥砺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为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谢家集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仅供参考)
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在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设立考察期,在考察期成立考察组,由相关行政监管机关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等组成,指导涉罪企业制定合规计划,通过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方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考察期结束后,检察机关将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行政机关意见等因素,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捕诉一体: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整合,由同一承办人对案件一办到底,实现捕诉无缝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通过落实规定,切实防止司法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过问、干预、不当接触等行为,确保办案公平公正。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即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十个严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是巩固深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举措。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