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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谢家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多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新挑战,紧紧围绕“六保”“六稳”战略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创新法律监督方式,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把牢正确方向

政治建设铸灵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毫不放松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制度。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全过程。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赴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缅怀先烈等多种形式,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初心使命。  

狠抓支部强堡垒。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和加强党支部、党小组的设置,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三会一课”学习58次。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正风肃纪建铁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开展检务督查12次。不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警从案件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精心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社会关注的江苏瑞泽会淮南分公司孔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投资参与人1000余人,涉案金额1.15亿元。助力精准脱贫,多次组织干警赴帮扶责任村杨公镇杨郢村走访慰问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受疫情、汛情影响状况及生产发展、就业务工等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助力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了一批产生扬尘污染的非法煤矸石堆场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14件。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慎用强制性措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照常运转。如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根据其认罪认罚并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具体情节,通过公开听证,最终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走访调研辖区内民营企业14家,编印发放《检察机关助力法律风险提示手册》400余份。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家对司法保障、公平正义的关切。完善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办公室”,为民营企业设置专门服务岗,开通专门咨询电话和邮箱。

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的办理工作。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对殴打社区工作者及出警民警的新家园小区居民李某,提前介入并快捕快诉,李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有力震慑了疫情期间不服从管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为抗击新冠疫情捐款,组建一支由6名志愿者组成的党员突击队,增援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全院34名党员积极响应“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协助所在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巡逻劝导等工作。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收官之年”的攻坚重点,紧扣六清”行动部署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达100%,办理案件3件56人。六安市朱某等27人、马某某等13人涉黑案,均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上级检察院指定我院管辖,案情疑难复杂,我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朱某等涉黑案在受理审查起诉后一个半月内提起公诉。在办案中强化证据意识,紧紧抓住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马某某等人涉黑案历时13天庭审,公诉团队从事实、证据和定性入手有力指控了犯罪,出庭支持公诉反响良好。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该两起涉黑案冻结财产2.46亿元,查封房产68套,扣押车辆54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结合办案实际,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动态管控、行业监管、基层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打击重点,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4件96人,批准逮捕65件83人,不批准逮捕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7件294人,提起公诉177件213人,不起诉15件15人。通过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犯罪,重拳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惩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准确理解并适用相对不起诉权,对达成和解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做出不起诉4件4人

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托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监检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作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注重提升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联系,加强重大问题沟通协调和案件数据信息共享,从个案探讨、意见建议反馈等方面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嫌受贿600余万元的凤台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鲍某某,依法快捕快诉,受理该案后当日决定刑事拘留,并在七日内决定逮捕,一个月内审查起诉。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妥善办理来信来访案件线索69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刑事案件中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对2名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7万元。其中高中生某某重伤致下半身瘫痪,我院及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5万元。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工作,做到应听尽听,举行听证12次。着力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组织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6次,接受群众咨询28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00余份。依法打击非法信访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对非法信访人员张某某、许某依法提起公诉,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年六个月。

着力聚焦法律监督,持续深耕主责主业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大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侵犯人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的监督,监督撤销案件5件,监督立案3件 ,发出检察意见书2份。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突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纠正漏捕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办理侦查监督案件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改变案件罪名、改变案件事实以及量刑畸重畸轻的案件。牢固树立监督与支持、配合并重理念,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10次。切实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在精准量刑上下功夫,提出量刑建议180人,法院采纳率99%。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积极与区法院配合,有效清理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有关罪犯5人。认真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清查工作,筛查出违规领取人员12名,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超额领取养老金8.7万余元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组建专门民事检察案件办案组,加大监督力度,适应疑难复杂民事案件检察工作新要求。办理民事监督类案件线索22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再审改判1件。针对虚假诉讼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院“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及时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今年以来共办结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15件。其中应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已经再审并改判。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全面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努力把公益诉讼推深做实。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3件、诉前检察建议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通过诉前磋商程序,办理生态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合力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对辖区内高空坠物、加油站站内手机扫码支付等现象,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针对辖区居民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阻塞消防安全通道等现象,开展“督促整治‘飞线充电’,合力维护公共安全”专项活动相关做法被省院信息采用,并在最高检《检察改革动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刊登。

坚持狠抓素能建设,努力夯实事业根基

抓好抓牢教育培训。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培养检察“多面手”。注重引导老干警向青年干警传授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发挥传帮带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将优秀年轻干警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35人次、各类专题讲座37场850人次。着力培养一批既能办好案,又能总结办案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干警撰写各类论文14篇,其中3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2篇分获安徽省法学会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奖、安徽省检察院、安徽大学主办的“公共卫生检察监督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二等奖。

落实落细改革要求。积极顺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加强对上业务对接、对外工作联络,确保业务指导顺畅,工作衔接有序。落实《捕诉一体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侦捕诉协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职能整合的优势效应。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快、从简。全年审结案件193件278人,其中认罪认罚187件234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6.9%。发挥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导向作用,稳中求进把握工作节奏,科学动态设置考评指标,加强司法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平台。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积极运用多媒体平台,在“两微一端”上发布信息和短视频405条。加强内部办案流程监督,发出流程监控 21件。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48份,重要案件信息267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律师阅卷申请76次,安排阅卷率100%。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工作的规范、促进作用,全年评查案件382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体干警戮力同心、锐意进取,我院先后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多名干警受到“淮南青年五四奖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有力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办案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更新;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做好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谢家集区加快转型提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细化服务措施。继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突出打击暴力、黑恶势力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金融网络、非法集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维护良好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合法权益并重。主动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违规处置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加大检察监督力度,防止公民合法权益因司法滥权遭受侵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注意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三是以更大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理念,努力实现从服务“侦查重心”向适应“审判中心”转变。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在侦查初期的把关、监督和引导作用,不断健全冤假错案防范体系。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四是以更强决心推进司法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进一步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机制,促进检察队伍人才专业化建设。加强“温暖控申”建设,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扎实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把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力的行动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谢家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仅供参考)

[1]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省院“三号检察建议”:安徽省检察院制发的全国首个治理虚假诉讼的检察建议,意在通过推动建立健全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以丰富的双赢多赢共赢司法实践,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4]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

    [5]公开听证: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为了获取或证实某一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的相关材料或意见,听取有关当事人或相关人意见、陈述的程序及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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