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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禁猎”——一份检察建议的力量
时间:2021-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标志着淮南市在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工作上实现里程碑式发展,而这背后的故事,是由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引起的连锁效应,是淮南检察机关和淮南市林业部门戮力同心和履职担当的成果。 

   

  一份检察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淮南市许多供市民休闲活动的公园也成为野生动物的家园。2021年8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仅山南中央公园有凤头??、黑水鸡、小??、白鹭、喜鹊、灰喜鹊、金腰燕、环颈稚等25种野生鸟类生存,而总有人去破坏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大声恐吓、用土块砸窝里的野生鸟类、下水捞鸟蛋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野生鸟类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该院干警在走访淮南市林业局、爱鸟协会后发现,由于本市缺少相关禁猎文件,导致监管机关执法存在一定难度;缺少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对于鸟类管理尤其是公园等休闲场所的鸟类管理存在职责不明确的现象;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监控、警示标志等必要的保护设施。
 
为推动野生鸟类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2021年8月24日,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淮南市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联合执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设置必要保护装置。

  多项履责措施 

  

淮南市林业局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和禁用猎捕工具、猎捕方法等作出详细规定,弥补了淮南市在该项制度上的空白;建立了淮南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实现源头保护、流通经营等环节全覆盖;同时委托淮南师范学院对中央公园鸟类进行动态监测;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公园鸟类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做好巡查,全面排查隐患;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得较好效果;在中央公园周围埋设宣传牌6块,形成保护鸟类良好氛围;联系山南新区管委会,对公园新增监控设备62台,实现中央公园监控全覆盖。

  奉献检察力量 

  淮南市地跨南北,淮河在城市中蜿蜒而过,有国家4A级旅游区八公山风景区,还有“华东白洋淀”之称的焦岗湖风景区等,依托于优美的生态环境,大批野生鸟类在此安家落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早在这份检察建议发出之前一年,已经就保护野生动物切实开展工作。 

 
2020年,田家庵区一处芦苇荡即将被开发,而这片芦苇荡正是“鸟中熊猫”震旦雅雀的栖息地。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调查走访,查看鸟类生存环境被威胁的情况,在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下,及时制止了芦苇荡的开发,并对震旦雅雀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
 
然而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该院依托案件,利用各种主题党日、专项活动的契机与行政机关、森林公安、群众团体积极联系,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单,以法制宣传的方式,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和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责编:赵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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