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按照《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的要求,主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2021年8月18日上午,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吕庆宁同志带领干警来到谢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谢刚同志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开展的信息核对、零散烈士墓修缮、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还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交换了意见,下一步将按照《方案》中的工作要求,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辖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提升。

英烈,是时代精神的折射,是家国情怀的浓缩。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英烈合法权益。(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