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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张霞(化名)转租出租屋,从事容留他人卖淫的非法行为。最终,张霞因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55岁的张霞曾是一名退休工人,本可以在家安享晚年,但见朋友李萍(化名)在出租屋内容留卖淫获取利润,便心生歹念,在得知李萍准备结束不做的时候,从李萍手中转租在八公山区一自建房,继续做着容留卖淫的非法行为。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张霞多次容留多名女子在自建房内卖淫,且从中获利直至案发。
目前,张霞、李萍均正在监狱服刑,三名从事卖淫的妇女也被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