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由于电视、电脑的普及,其中影视、报刊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未成年人整日耳濡目染,极大的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小明就深受其害。近日,十四岁的小明因涉嫌强奸罪被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6月8日中午,小明在李郢孜学校附近马路上玩,遇到放学回家的小红,因想起前几日电视剧中的性爱场面,顿生邪念,强行将小红拉入附近的草丛中,不顾小红的反抗强行侵犯年仅九岁的小红,正在这时小红的母亲赶到现场,将正在逃跑的小明抓获。
小明自幼母亲早逝,父亲蹬三轮车出苦力挣钱养家,自然疏忽了对他的教育,以致小明读完初中一年级就整日不上学,在街上东游西逛无所事事。曾经因为没钱他就偷钱抢手机,别看他小小年纪却有许多恶习。这次他又模仿色情场面触犯了刑律,此时的他在看守所里才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如今的社会诱惑力太多,孩子的模仿能力又极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恶行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家长和老师如果不能正确引导、教育他们明辨是非对错,那么他们就会误入歧途,因此作为家长和老师在发现孩子的一切恶言恶行,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也应当加以制止和摒弃。(文中人物均化名)